由貴州省余慶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皮某某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案,近日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皮某某被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經查,皮某某系余慶縣某鎮村民,2020年秋,皮某某將撿來的罌粟果種子當成蔬菜種子種植在自家菜地里。被公安機關查獲后,經清點,其種植的罌粟苗共計1032株。余慶縣檢察院綜合考慮皮某某的犯罪動機、認罪認罰情況,及皮某某已滿75周歲等情節,結合其種植罌粟苗數量,提出對其管制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的量刑建議,被法院采納。 李小俊/文 姚雯/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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